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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4, 2010
之前寫了兩篇評論/分析文之後覺得不夠過癮,總覺得還有些東西我沒有寫到,今天決定寫完這篇,看看能不能讓我的中毒症狀輕一點。(雖然我覺得很困難....)
當初我看到六年後兩人分別在不同的地方時,我的一顆心便一直懸著....原因不為別的,為的是擔心編劇要怎麼讓久別的兩人重逢?看過太多太多的偶像劇爛梗,好不容易等到【下站】化爛梗為神奇,我卻一直擔心兩人重逢的「原因」會寫不好,毀了這齣戲之前建立的好基礎。但是【下站】的編劇群厲害的點在於使用圓形人物角色來包裝老梗劇情,以下便來淺談幾個我認為是寫得相當好的段落。
不過在正式下筆評論之前,容我先來討論一下比較學術派的戲劇理論。通常,結構比較完整的戲劇之中,寫的好的人物不是被動的等待事件發生,而會主動去推動劇情的發展 (不管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的) ,莎士比亞知名的悲劇人物哈姆雷特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哈姆雷特是個優柔寡斷、沒什麼guts的角色,由於他始終無法下定決心為死去的父親復仇,每次到緊要關頭他便會找一堆理由不去殺他的叔父,導致最後事情越弄越糟。而像是美國著名的【六人行】影集是典型的「情境喜劇」:一群不會變動的人在一個不會變動的環境裡,對於某件事情的應對方式。至於【下站】則是介於在這兩種戲劇典型之間,觀眾會看到不同的人物因為不同的個性而做出不同的選擇,產生了不同的結局;也會看到在一個小小的花田村裡,不斷的有外在事件介入村民單純的生活中。後者的寫法有一個危險的地方在於容易淪為最無聊的「巧合」戲碼,雖說無巧不成書,巧也要巧得好、巧得妙才行。
六年後,我們看到光晞穿著律師袍在法庭上為一個在過去會被他厭惡至極的委託人辯護,之後因為他受不了委託人說的那些低級下流又可惡的話,姑且不論他是否因為六年前被眾人刻意隱藏的嫉惡如仇性格逐漸暴露出來,才揮了那一拳,之後又好死不死的被派去花田村服務兩百四十個小時,看起來這一切的一切都像是巧合,也的確是編劇寫出來的巧合,但是厲害的點就在於此。
光晞如果沒有去花田村,就不會和慕橙再次相遇,就不會被小樂對他的羈絆感動,就不會被純樸的村民喚起六年前隱藏在血液中的正義感,最重要的,是他不會再次愛上慕橙 (注意:不是因為失去的回憶重現之後的愛上,而是歸零之後的再次被慕橙深深吸引) 。這些事情如果沒有光晞來到花田村的巧合,是不可能成立的,因為慕橙和光晞是兩條曾經交錯過卻又分離的線。
現在重點再拉回光晞的那一拳。我們知道光晞因為心中極度鄙視李旺財,痛恨他那樣用言語凌辱弱者,於是他想都來不及想便重重的揮了他一拳;這一拳完全符合光晞「六年前」衝動、易怒、嫉惡如仇的個性,如果不是這樣的個性,他不會揍李旺財,就不會被判罰要公共服務,花田村那段也就不會發生了。與其浪漫的說是命運將慕橙與光晞再次牽在一起,倒不如說是光晞的「選擇」推動了接下來的情節發展。
一般那些二流的編劇會用一些很無聊的方法讓光晞回到花田村,但是【下站】的編劇群們讓光晞自己來到了花田村,而不是隨便一道人事命令,或是出公差等等和角色本身不相關、角色也不能做決定的外在事件,來硬編出光晞去花田村的原因(例如當年【命中】為了讓紀存希和陳欣怡能在上海相遇,也只能用一個很不高超的巧合:紀存希出公差交代過去) 。最棒的是當光晞和慕橙提到自己為什麼會來到花田村時,慕橙知道光晞就是那個會對李旺財揮拳的人,這一拳不僅把光晞帶到花田村,也清楚表示失憶後的光晞還是存留著當年讓慕橙心儀的地方。
這一拳的確巧合,但是這一拳的意義遠比過去所有偶像劇的巧合梗來得重大。
談完這一拳的意義,來談談這一拳在劇情結構中扮演的角色。
我看完【下站】之後開始回想整齣戲的情節,光晞六年前後共兩拳,以及光晞和慕橙談到自己來到花田村的原因,總共三段是我覺得寫最好的。因為不只是單純的一拳而已,而是分了三個層次:
1.六年前揍周進財:「拳戲」的第一部,如果沒有我下文所寫的2和3,揍周進財的這一拳就會淪為展示光晞爆衝那一面的戲了。切記:一個戲劇動作之所以有意義,必須靠「後面」同樣或是類似的情節重現,來反覆提醒觀眾「之前」的動作/台詞是有梗的,否則就只是一段過場而已。
2.六年後揍李旺財:「拳戲」的第二部,承接上一拳,也是推動故事發展(光晞的選擇帶他來到花田村)的重要推手。
3.光晞和慕橙提到自己來花田村的原因:這段戲是「拳戲」的收尾,它賦與了1和2更深層的意義,它讓慕橙重新尋回了光晞最吸引她的部分,它重現了六年前那個為慕橙挺身而出的光晞,它也是六年後失憶的光晞潛意識中無法忘記的自我。
「拳戲」真的是一個非常嚴謹的劇情結構,【下站】編劇群我覺得你們實在太厲害(ㄉㄧㄠ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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